不滿監獄戒護員管制 收容人狠毆臉、踢下體致擦挫傷
王姓男子在臺中監獄接受強制治療,擅自離開教室去上廁所,陳姓戒護科管理員出面制止,竟動手毆打戒護員,臺中地院依妨害和公務罪判拘役。(陳淑芬攝)
39歲王姓男子入監執行完畢後,續在臺中監獄接受強制治療,因不滿授課內容而擅自離開教室去廁所,陳姓戒護科管理員發現制止,王男心生不滿竟動手打戒護員,不僅拳毆臉部、還腳踢下體,經其他管理員合力將王男制伏。臺中地院法官依妨害公務罪判王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王男因殺人未遂、強盜及傷害等5案,經判處11年2月至5月不等徒刑,接續執行在2019年10月26日服刑執行完畢後,續在臺中監獄執行刑後強制治療。王男在2020年7月10日中午於臺中監獄強制治療中心上課,因不滿老師上課內容,擅自離教室去上廁所,值勤的陳姓戒護管理員發現,出面制止。
王男心生不悅,竟當場動手毆打陳姓戒護員,揮拳打臉、腳踢下體,導致陳姓戒護員的臉部、下巴及生殖器各受擦挫傷,其他戒護管理員聞聲而至,合力制伏王男。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王男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暴,漠視公權力,但審酌他坦承犯行,在偵訊時當場向陳姓戒護員道歉,並取得諒解,態度尚可,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