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鄰居噪音!惡鄰上門嗆「讓你全家死」連砍4人 最終判決出爐
不滿鄰居噪音 男子持刀砍殺4人, 殺人未遂罪判囚4年10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高姓男子2023年不滿隔壁鄰居長期發出噪音,他持刀到對方家按門鈴後砍殺鄰居4人,還嗆「我1個換4個划得來」,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考量他長期噪音壓力罹患適應障礙症與酒精使用障礙症等情況,依4個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10月定讞。
高姓男子與鄰居素有不睦,他認爲對方長期以噪音妨害其安寧,2023年1月21日晚間7點以橡皮筋將長刀、水果刀分別捆綁在其右手、左手後,前往鄰居住處按門鈴,趁對方開門之際以右手持長刀刺穿對方左手臂,接續持刀刺擊右手臂、腹部、右大腿內側及後側。
鄰居跑出大門求救,高男竟向其父母恫稱:「我要讓你們全家死」等語,並持刀接續刺擊對方,連續砍殺鄰居一家4人,還大喊「我1個換4個划得來」等語,隨即步行回到他住處,再打110電話報警,向值班員警自首並願接受裁判,鄰居4人經送醫搶救倖免於死。
高院審酌高姓男子手持長刀、水果刀攻擊鄰居四肢、腹部、胸部等要害部位,致其四肢、腹部、胸部受傷,他的殺人行爲雖未造成對方死亡之結果,但破壞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對社會治安所生危害非輕,殊值譴責。
高院考量他因隔鄰之家長期噪音壓力罹患適應障礙症與酒精使用障礙症,並於案發前遭對方至其家門前叫囂,在壓力、疾患、酒精與一時受刺激之情緒多重影響下,鑄成大錯,幸未造成無可回覆之慘劇,及他犯後已先賠償120萬元,依殺人未遂罪判刑4年10月,檢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