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沒人清潔環境 他報警「到機場放炸彈」後縱火燒草
不滿沒人清潔環境 男報警恐嚇「到機場放炸彈」又縱火燒草 。(中時資料庫)
一名罹患情感型思覺失調症男子阿國,因不滿住家附近的小港機強圍牆外雜草叢生,打電話向警方報案恐嚇,若無人整理,就要去機場放炸彈,未料阿國手後已久沒見到相關單位派人清理,直接買汽油縱火燃燒,影響鄰近小港機場飛安,警方獲報後逮捕阿國,高雄高分院依公共危險罪和違反民用航空法,分別判處7月和易科刑3月,並於執行完畢後監護1年。
根據判決,阿國因患有情感型思覺失調症,於民國109年10月16日上午10時38分許,以行動電話撥打110專線報稱:「機場圍牆旁雜草若無人處理,就要去機場放置炸彈」等語。
未料,阿國撥打完恐嚇電話後,遲遲仍未見有人前往處理,竟騎着機車前往加油站,購買95無鉛汽油後返回小港區住處,隨後將汽油潑灑在住處附近,高雄小港機場圍牆旁草皮及圍牆上,並以打火機點燃焚燒,燒燬緊臨機場外牆一帶長約10餘公尺之草皮,導致有延燒飛航設施及危害飛航安全之公共危險。
小港分局獲報後,循線於上午11時4分許,當場在阿國住處前逮捕他,並扣得汽油桶1只、購油發票1張,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法官認爲,阿國因不滿機場周邊外牆外圍長有雜草,就心生不滿散佈不實訊息及縱火,還以電話撥打110報案,利用汽油及打火機引燃火勢,對於機場秩序及飛航安全作業程序維護之危害,並造成恐慌,警方考量其縱火所導致的危險程度,以及犯後態度,依公共危險罪和違反民用航空法,分別判處7月和易科刑3月,並於執行完畢後監護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