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2歲幼子便溺 臺中狠心男一把推下樓!

幼兒成長時便溺難免,張姓男子卻因此不滿推幼童下樓。(圖/示意照/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張姓男子受同居林姓女友所託照顧2歲幼子,卻只因不滿幼童便溺在牀,徒手將林小弟下樓梯,導致頭部重傷甚至一度意識不清。偵訊時,張男堅持否認傷害,甚至翻供,最後仍被童言童語的林姓小弟戳破謊言,被臺中地檢署24日依重傷未遂等罪起訴。

臺中地檢署起訴書中指出,林女因上班忙碌無暇照顧其幼子,2012年7月間將兒子林小弟託予同居的張姓男友照顧。未料張男竟因不滿幼兒便溺在牀,竟將年僅2歲5個月大的林姓小弟自2樓樓梯口徒手推下,重重摔落至樓梯間平臺,導致頭部重傷和腦出血,一度意識不清,緊急送往醫院開刀移除腦血塊,已無大礙

張男到案後雖矢口否認推落林小弟,但多次翻供,原先指是男童因自行下樓而不慎摔落,後又改口直指因林姓小弟害怕被他打,纔在跑下樓時不慎摔下。

臺中地檢署於今年6月進行偵訊時,林小弟透過童言童語和動作,一舉拆穿了張姓男子的謊言,最後臺中地檢署24日依重傷害未遂和家庭暴力罪起訴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