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友和男網友見面唱歌 男竟毆打她還撕衣「硬上」

▲女被男友撕依性侵後,包着浴巾找鄰居求教。(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有中度精神障礙女子因爲和男網友見面、一起去唱歌,被生氣的男友扯破衣物強行性交,直到她趁對方外出時,用浴巾遮住下體向鄰居求援才獲救,事後高雄地院便依妨害性自主判陳男有期徒刑7年2個月。

據判決書,陳男103年1月24日因爲女友和男網友見面發生嚴重衝突,他便動手毆打對方,害女友過度換氣症候羣發作,再恐嚇「如果妳今天不給我,我就要妳好看」,即便對方無法口語表達,仍夾緊雙腿、側身表態拒絕,他還是強行撕破衣褲性交得逞。

女方後來趁對方外出,下半身包着浴巾逃到樓下請鄰居幫忙報案,並由警方帶去醫院驗傷、製作筆錄提告性侵,雖然後來2人簽下和解書,表明不再追究過去的刑事責任,但因陳男始終毫無悔意,甚至變本加厲,讓原本就患有精神疾病的她,病情更加重。

雖然陳男庭訊時辯稱,他和女友發生性行爲是兩情相悅,沒有強迫對方,但合議庭認爲,他如果沒有性侵過女友,2人何必簽下和解書,加上鄰居及相關事證,認定陳男有罪,依妨害性自主判他徒刑7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