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判刑繼續吸金 五互龍海還本獲利契約又有新受害人

知名生命禮儀公司「五互集團」旗下子公司「龍海生活事業」5月才因違法販賣契約商品、吸金逾220億元,遭高雄地院罰款2億元,女總裁陳秋白判10年6月。高雄地檢署7月再度發動搜索,發現龍海仍持續運作吸金。檢方怒斥該集團「目無法紀」,訊後諭令陳秋白300萬元交保,其餘幹部100萬至15萬元不等交保。(本報資料照)

知名生命禮儀公司「五互集團」旗下子公司「龍海生活事業」5月才因違法販賣契約商品、吸金逾220億元,遭高雄地院罰款2億元,女總裁陳秋白判10年6月。高雄地檢署7月再度發動搜索,發現龍海仍持續運作吸金。檢方怒斥該集團「目無法紀」,訊後諭令陳秋白300萬元交保,其餘幹部100萬至15萬元不等交保。

2013年,五互集團子公司龍海生活事業開始推銷「金滿意」、「鑫樂活」等消費型契約,聲稱投入4萬至15萬不等的金額,期滿1年、3年或6年,就可獲得3至6%不等的回饋金或等值消費券,吸引不少菜籃族投入百萬元。2019年有投資人期滿卻領不到回饋金,怒而檢舉,非法吸金事件才因此曝光。

陳秋白當庭強調,「金滿意」、「鑫樂活」等消費型契約是以保險概念設計的商品,銷售的均爲商品及消費契約,非收受存款,更無吸金犯意。但法官查出,陳秋白試圖以期滿發給「增值金」或「物價波動補償金」的表象,規避收受存款及支付利息的不法內涵,海削2萬民衆、菜籃族,吸金逾220億元,依銀行法判陳秋白10年6月,其餘幹部判1年10月至8年6月不等。

該案仍在審理中,檢調又掌握線索,發現龍海公司依然持續販售「鑫樂活2.0」契約,以「保證獲利、完全還本及利息優於銀行定存」等條件吸金。3日上午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陳秋白位於高雄市鼓山區等7區、新北市中和區、臺中市南區及西區、彰化縣彰化市、臺南市南區等3區之住居所及公司共21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798萬元現金,另向法院聲請扣押該集團公司名下帳戶餘額1633萬元獲准,並通知陳秋白其公司相關人員、證人到案。

檢方查出,該集團2019年7月即因違法吸金被查獲,陳秋白等人無視法紀,繼續透過龍海公司旗下北區、中區、南區及高屏區各營業據點的業務人員對外招攬,持續販售「鑫樂活2.0」契約。

檢方表示,清查後發現仍有民衆持續上當受騙,但由於前案被害人資料尚不齊全,與此案新名單也有部分重疊,詳細受害人數還要深入釐清。

訊問後,檢方認定陳秋白等人共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29條之1之規定而犯同法第125條第1項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令被告陳秋白300萬元交保,陳姓執行長、陳姓財務部經理各100萬元交保,其餘公司幹部11人分別以15萬至30萬元不等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