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許對臺軍售!以往是美製裁中國,中方首次反制凍結美企在華資產

中國對美國反制式的制裁,到底有沒有用?

4月10日,美國商務部下屬機構工業和安全局發佈消息稱,該部門以所謂的“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問題爲由,決定將11個來自中國、俄羅斯,以及阿聯酋的實體,列入所謂的“出口管制清單”。其中中國6個、俄羅斯3個、阿聯酋2個。

針對美國將6家企業列入實體名單:聯衆集羣(北京)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西安麗科創新信息技術、北京安懷信科技,以及思騰合力,江西新拓實業,深圳嘉思博 。

外交部在4月11日宣佈:對向臺灣地區出售武器的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採取反制措施。

對這兩家美國公司採取的反制措施包括: 1,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2、對高級管理人員不予簽發簽證、不準入境。

美國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是美國一家大型軍用無人機提供商,主要研發生產多種型號的軍用大型無人機,包括MQ-9“收割者”無人機,還有MQ-1“捕食者”無人攻擊機等等。該公司獲得了向臺灣地區出售4架MQ-9B“空中衛士”無人機等武器的合約。

美國通用動力陸地系統公司是裝甲車研發製造企業,最新研發產品包括新一代“斯崔克”QB(Stryker QB)輪式裝甲車,還有“水蟒”戰術架橋車系統,以及其他方面的裝甲車系統。

儘管美國通用原子公司航空系統公司在中國大陸可能沒有什麼業務,但制裁的長期影響還是存在的。

一是,中國市場巨大,但這兩個公司今後想拓展在中國的業務,將難上加難。如果發現他們在中國有資產,包括個人的資產,都將面臨凍結。

二是,爲今後進一步打擊這兩家公司的對臺軍售活動埋伏筆。因爲制裁法令,從理論上說,中方今後可以在臺海附近沒收運往臺灣的軍品,甚至海空打擊在海上運輸過程中和位於臺灣陸地的美國軍售物資。

中國實施反制,更重要的意義在於,美國單方面對中國製裁,而自己一點損失都沒有的日子已經徹底一去不復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