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亂七八糟!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 禁插選舉旗幟
▲修法通過後,臺北市將不會再有旗海飄揚的景象。(圖/資料照)
2014年底大選進入倒數,不過,臺北市議會27日三讀審議通過,年底的市長、議員及里長的三合一選舉,候選人不能再任何開放公共設施地點插設競選旗幟,或者是懸掛競選布條。
臺北市自升格直轄市以來,每到選舉時,總能看見橋上、人行道兩側插設競選旗幟或布條,爲了維護選舉競選活動前置期間的市容景觀、公共安全及交通秩序,臺北市議會三讀通過,刪除「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內容,原條文內容規定,競選旗幟及布條廣告不需經過申請,在法定的競選活動期間設置於指定開放的公共設施,而其餘時間與地點均不得設置。
爲了因應環保潮流,並維護市容景觀和行車安全,臺北市議會有31位議員連署提案,建議修改「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而民政局也召集國民黨、民進黨、臺聯、親民黨及新黨等5大政黨,討論修法意見,各政黨皆表示無意見,因此三讀通過刪除條文。
民政局表示,此規定已於今日公告,並將在本月29日實施,從此以後,選舉期間,臺北市將看不到選舉旗海飄揚的景象,還給市民一個乾淨、環保、安全的市容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