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愛不給巧克力」北市優良公車司機淪惡狼 3度性侵還讓她墮胎
▲司光宇曾被表揚爲優良司機,現在因爲性侵女乘客入監。(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原在臺北某客運當司機的司光宇,利用女乘客有心智缺陷的弱點,威脅「不跟他做愛不給巧克力」拐她去開房間還讓她懷孕,司男的犯行在她懷孕13周時才曝光,案經臺北地院審理,司男辯稱不知道被害女子身心障礙,但他同事證稱「總站司機都知道」,法院依3次趁機性交罪,判司男應執行6年6月徒刑確定。
司光宇現年58歲,他過去因爲在公車上撿到50萬元拾金不昧,受表揚爲優良司機。司光宇在2015年間與該名被害女子相識,2人透過LINE聯絡,他常在下班後載被害人前往她母親的公司、或利用假日邀約被害人出遊,以巧克力、零食引誘,3度帶被害人到臺北市不同的旅社性交。
到了2016年9月間,被害人察覺生理期異常,結果一驗就出現2條線,到醫院檢查發現已經13周,進行引產手術後,胚胎的DNA檢驗出與司光宇相符,檢警偵辦後將他起訴。
司光宇辯稱她平時上車都是給全票,並不知道她有身心障礙,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在雙方同意下發生性行爲。但司男的同事則稱被害人下班時「她們會一羣一羣約7、8名少女一起」,總站司機都知道,只要一聊天就能察覺她們與一般人不太一樣。
被害人說,她沒有很喜歡司男,也沒有和他交往,是因爲她沒有朋友才把司男當朋友。
判決指出,司男利用心智缺陷以及被害人渴望交友的心態,多次誘拐性交,犯後還避重就輕,未與家屬和解,加上告訴代理人證稱,被害人被性侵以後,頭上出現「壓力圓形禿」,建議重判司男,就司男3次犯行各判刑3年6月,訂應執行刑6年6月。另外民事部分,去年底一審判決司男須賠償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