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紅線遭盯 兆豐銀刷卡結匯喊卡

對於兆豐銀宣稱早在20年前就獲得中央銀行許可此項業務,央行解釋,兆豐銀當年申請的是「50萬元以下的外幣現鈔、旅行支票的網路下單業務」。至於用什麼結匯,則不在申請要項內,而信用卡能否結匯,則迴歸到「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規範。

兆豐銀19日發出新聞稿,宣佈將刷卡買外幣現鈔手續費降低至新臺幣10元,未來想撿便宜外幣的民衆,即便存款不足,只要信用卡額度夠,可趁匯率低點時立即出手刷卡結匯換現鈔。此作法形同外幣版「預借現金」,直接踩到主管機關「不得行銷」紅線。

金管會在2008年即要求,髮卡機構不得對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行銷。童政彰表示,過去可能因爲特店不普及,民衆有預借現金消費的需求,但信用卡不應淪爲借貸工具,兆豐銀線上結匯用的是預借現金的額度,此項業務「就是預借現金」,不符緊急時動用本質。

對於兆豐銀算不算「促銷」,童政彰說,兆豐銀上午解釋,該項業務符合法規要件,並沒有買廣告,只是透露給媒體,認爲這不算行銷。但金管會態度是,法遵單位不是隻檢查法規要件,更要評估業務單位行爲是否符合主管機關的立法目的。

童政彰說,手續費降價是市場機制,銀行用什麼方式推展業務,鼓勵或是普惠金融,涉及市場價格的定價,不會有任何的評論。至於會否要求停止這項業務?童政彰說,金管會作爲監理機關,不會強制要求業者停止某業務,但已要求兆豐銀要回去重新評估。

兆豐銀表示,對於覈准函令解讀文義有所誤解,且顧及近日社會大衆對以信用卡支付結購外幣現鈔存有疑慮,決定暫停該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