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華女遭8度強吻2次襲胸 狼師稱「妳是我的性幻想對象」

阿德涉嫌於今年3月22日晚間,趁載小美返家後,進入其住處,在安慰對方情緒之際,8度強吻她的嘴脣,並2次強行觸摸胸部。(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一名老師阿德(化名)曾經是小美(化名)的老師,後來成爲同事,阿德涉嫌於今年3月22日晚間,趁載小美返家後,進入其住處,在安慰對方情緒之際,8度強吻她的嘴脣,並2次強行觸摸胸部,違反其意願。小美事後驚恐萬分,報警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與小美曾爲師生關係,現爲同事,小美因情緒低落,於案發當天下午5時許傳送LINE訊息給阿德。阿德當晚10時許,駕車至小美工作地點接她下班,並載送她回彰化縣住處。阿德以需要上廁所爲由進入小美住處,並在客廳與其談心。期間,他聲稱:「其實妳不漂亮,但妳很有才華,我喜歡妳的才華」,隨即更露骨地表示:「我跟老婆很久沒有性生活了,妳是我的性幻想對象。」

阿德隨後趁小美無法反抗之際,先後8次強吻她,甚至將舌頭伸入口中,並2次伸手觸摸胸部。小美因害怕獨處狀況遭進一步傷害,不敢激烈反抗,僅能默默忍受,直至案發5天后才鼓起勇氣報警揭發。

對於指控,阿德在偵查期間堅決否認,聲稱當日接到小美傳訊說有輕生念頭,因此到場接送並安慰她。進入住處後,他表示因「房子那麼大,懷疑是否有其他人」,才進屋查看,且僅拍了小美肩膀並親其額頭,「是一種自然的關心」,否認有親吻嘴脣或觸摸胸部的行爲,並指稱小美可能因財務困難設局栽贓。

然而,檢方依據小美偵訊時的敘述與現場證據,包括住處外監視器畫面及相關照片,認定指控屬實。小美於偵訊期間數度情緒崩潰,談及過程更忍不住啜泣,甚至大哭,顯見對事件心有餘悸。此外,證人如小美的老闆亦證稱,案發當晚曾見小美情緒低落且似有哭泣,並聽小美敘述遭強吻及猥褻之經過。

另一名友人亦證實,小美於事發後曾透過LINE向他訴說恐懼,並表達擔憂再度與阿德碰面。友人形容,小美事後情緒崩潰、無法正常生活,甚至在學校發生解離性反應,需送醫急診,診斷結果顯示她因重大創傷而出現嚴重心理反應。

法院審酌,阿德不知自我約束,並應尊重他人性自主權,竟爲逞一己淫慾,而以違反小美意願,對小美爲強制猥褻行爲,致小美身心受創,實屬不該,並考量其於警詢、偵訊時否認犯行,於本院準備程序、審理時始坦承犯行之態度,另雖表達有和解意願,然終未能與小美達成和解或得到小美之諒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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