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警辯「臥底」辦大案 找房出錢租設備經營大麻農場
▲中正二分局派出所員警涉嫌販毒,遭到羈押禁見。(圖/記者趙永博攝)
臺北市中正二分局林姓員警(25歲)涉嫌販毒,遭到羈押禁見,令人意外的是,林姓員警不但涉入,還是整起案件的「靈魂人物」,負責找金主投資,還帶着同夥去找適合種植大麻的房屋,雖然林姓員警供稱,他是爲了辦案,但是法官不採信。
這起案件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發動,12 月 10 日先在新竹縣竹北市搜索,發現有人種植大麻,沒想到嫌犯到案後,供出幕後「莊家」竟然是臺北市中正二分局的林姓員警,檢察官追查發現,林姓員警在海山分局破獲栽種大麻的現場後,還聯絡金主周姓男子,兩人密切通聯,疑似討論如何善後,但這些作爲早就被掌握,成了最後羈押庭上證據 。加上整起案件還有其他共犯在逃,法官相信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審酌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公共利益與社會秩序之維護、被告人身安全之保障,認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較輕之強制處分不足以替代羈押,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及執行,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