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女警成學長小三 嬌喊「又想吃我了」元配崩潰到流產

北投分局當年1名馬姓已婚警備隊警員(上圖)偷吃菜鳥女警,男方正宮提告求償,法官發現女警錄音檔說「又想吃我了」等語,認定有私情,判賠50萬。(資料照)

北投分局2019年爆出員警花邊醜聞,1名馬姓已婚警備隊警員偷吃菜鳥女警,2人當年5月值勤時還發生大吵,男方竟要求女警當衆跪下並潑飲料,還將人架進警局,法院事後依強制罪判拘役30日、3個月徒刑;而男方正宮提告求償,法官發現女警錄音檔曾說「又想吃我了」等語,認定有私情,判賠50萬。

判決書指出,該名馬姓員警在在2019年5月18日凌晨1點多在值勤中身着員警制服,在警局崗亭旁要求同樣張姓女警下跪並對她施暴,恐嚇說「妳敢離開試試看」、「妳現在給我下跪,妳不跪試試看」、「我不會讓妳走,妳今天沒有給我跪我是不會放過妳的」,甚至壓女方近警局,將包包內物品倒在值班臺上,女方提告後法院判判拘役30日、徒刑3月定讞。

而馬姓員警的正宮則提告求償60萬,法院審理時,曾與2人共事過的員警證稱,曾聽到張女在電話對馬男說「喔,我什麼都給你了,你怎麼還不跟你老婆離婚」,且2人曾多次外宿達10次以上;但張女辯稱一切都是馬男逼迫的,而馬男則拿出對話紀錄顯示女方曾有多是曖昧內容。

法官審酌馬男提出的錄音擋,張女曾向馬男說「那我是不是要覺得說你又想吃我了」、「我要趕快想盡辦法出去給你吃是不是」,之後她更多次向馬男陸續要錢、要求離婚,因此認定2人已侵害正宮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