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女作家姓名禁曝光? 衛福部:重大治安事件可以揭露
才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縊輕生,其父母發表聲明揭露她遭補教名師誘姦一事,震驚社會。不過臺南市社會局卻要求媒體隱去當事人個資,並傳出衛福部施壓此案。對此衛福部3日澄清,表示從來沒有發文要社會局開罰,並說「其實不需隱去被害人姓名」。
根據《蘋果》報導,針對立委指控衛福部向南市社會局施壓,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3日澄清說,當天新聞見報後,發現內容疑似是臺南望族,因此請社會局瞭解是否曾處理過個案,從頭到尾沒有發出公文,也沒有要求社會局開罰。
張秀鴛引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表示,被害人死亡後,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衡社會公益,認爲有報導或揭露必要者,就可以揭露被害人各資。由於此案爲重大治安事件,對安定人心、澄清視聽、防止危險擴大有所幫助,因此其實不需要隱去被害人姓名。
至於法規定義爲何?張秀鴛說,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可認定,例如電視臺、網路媒體是經由NCC,平面媒體則是由所在地的觀傳局,若擔心報導可能挨罰,可以事先詢問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