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體制改革如何推進? “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人民網記者 車柯蒙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中提到,要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

“我國財稅體制不斷完善,逐步形成了現行地方稅體系,在保障地方政府財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着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現行地方稅制度體系不夠完善、結構不盡合理、稅權配置不夠健全等問題逐步凸顯。”近日,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財政部將全面貫徹落實三中全會《決定》部署任務,深化論證具體改革方案,成熟一項、推出一項。

下一步,針對推進財稅體制改革,財政部有哪些具體安排?發佈會上,王東偉介紹了三點做法:

第一,拓展地方稅源。在現行規模較大的幾個稅種中,消費稅全部歸屬中央,主要在生產和進口環節徵收。下一步,考慮將推進消費稅徵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統籌考慮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稅收徵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驟穩妥實施,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爲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改革環境保護稅,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徵收範圍。

第二,適當擴大地方稅權。近年來,在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耕地佔用稅法等地方稅立法中,已賦予省級地方確定具體適用稅率、稅收減免等管理權限。今後,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徵權的基礎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稅稅制要素確定,以及具體實施上賦予地方更大自主權。

第三,規範非稅收入管理。非稅收入主要歸屬地方,是地方財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考慮將規範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深化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把依託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對於收費公路問題,將按照“受益者付費”原則,推動優化相關政策。

“三中全會中關於財稅改革思路舉措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是奔着問題去、奔着問題改的。”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羅志恆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有必要增強地方可支配財力,拓展地方稅源。

羅志恆表示,相關舉措將着重減輕地方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穩定宏觀稅負和盤活存量資產,有利於解決當前短期財政緊平衡和債務風險問題,同時,有利於更好發揮財政在服務中國式現代化中的財力保障和制度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