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降低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觀點網訊: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的通知》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其中,有關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的主要內容,財政部迴應稱,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包括總體要求、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三部分內容,其中,實施方案明確規定了專項擔保計劃的支持對象、分險比例、擔保費率、擔保金額、代償上限、補償機制等要求,概括起來,就是“精準、降費、創新、三提高”。

一是聚焦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精準“滴灌”經營主體。着力解決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發展有潛力、知識產權價值高,但有效抵質押物較少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經反覆研究確定了7類支持對象,覆蓋面較廣,梯度跨度較大,從企業可自行申報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部培育優質企業梯度中較低級別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到創新能力強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業等,均在政策支持範圍內。同時,專項擔保計劃注重與現有政策做好銜接,按照梯度培育的理念,分層分級確定了國擔基金的風險分擔比例。

二是劃定擔保收費標準“紅線”,降低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明確再擔保業務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0.5%,單筆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0.3%。鼓勵合作機構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收取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除貸款利息和擔保費外,嚴禁合作機構以保證金、承諾費、諮詢費、顧問費、註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

三是創新業務聯動模式,爲企業提供全生命週期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探索科技創新擔保與股權投資機構的聯動模式,帶動各類金融資本和社會投資,爲科技創新類企業提供全生命週期科技金融服務。企業在發展初期就獲得“債權+股權”綜合型金融服務,有利於投入更多資金開展科技創新。

四是提高分險比例、擔保金額、代償上限,引導金融機構注入更多金融活水。通過將國擔基金的貸款責任分險比例從20%提高至不超過40%,單戶擔保金額上限由1000萬元提升至3000萬元,代償率上限從4%提高至5%,有效提升了市(縣)直接擔保機構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的擔保積極性,帶動銀行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