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陸豬瘟疫情蔓延,海關加強邊境查緝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自本(107)年8月1日至11月11日海關攔檢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豬肉及含有豬肉製品1,818件,重量達4,515公斤,其中小三通旅客違規攜帶238件、389公斤。違規品項包括臘肉、火腿、香腸、臘腸、熱狗、福州丸、燕肉(皮)、豬腳筋、豬肉鬆及豬肉絲等,均移由防檢局檢測並裁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自本年8月27日至11月11日已檢驗肉製品343件,分別於10月31日及11月13日自中國大陸的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將大幅提高非洲豬瘟疫情傳入我國之風險。

關務署表示,自本年8月初接獲防檢局通報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即通令所屬各關加強查緝;防檢局自9月1日起針對旅客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已依法裁罰最高額罰鍰新臺幣(下同)1萬5千元,仍有旅客心存僥倖違法攜帶,該局已着手研修「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於11月12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未來修法通過後,違規旅客將被處罰比現在高20倍的罰款。

由於中國大陸非洲豬瘟持續蔓延,疫情愈來愈嚴峻,爲防範疫病入侵,共同維護我國農畜產業生產安全,海關呼籲民衆切勿自中國大陸等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或地區攜帶肉品入境,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