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每兩年評選10名“滄州技能名師”

原標題:滄州市每兩年評選10名“滄州技能名師”(主題)

給予每人8000元獎勵(副題)

滄州日報訊(記者袁洪麗)根據《滄州市企業實用人才引育支持辦法》有關規定,我市制定《滄州市技能名師評選工作實施細則》,規定每兩年評選10名“滄州技能名師”,頒發榮譽證書,給予每人8000元獎勵。

滄州技能名師在市域內中高等職業(技工)院校在職教師中評選,其中,高等職業院校佔比30%,中等職業學校佔比50%,技工院校佔比20%。高職院校參評教師須在一線教學8年以上,被認定高級“雙師型”教師2年以上;指導學生參加相關領域的省級專業技能大賽取得二等獎以上優異成績;近5年參加職業院校教學能力比賽獲得省賽二等獎以上或國賽三等獎以上成績;以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以第一作者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近5年主持省部級及以上課題(或項目)一項及以上或發明專利一項及以上。

中職學校參評教師須在一線教學10年以上,被認定中級“雙師型”教師2年以上;指導學生參加相關領域的市級專業技能大賽取得一等獎成績;在育人方面成績顯著,積極指導學生實習、就業工作,每年能夠引導優秀畢業生留滄就業10人以上;近5年獲得職業學校教學能力比賽獲得市賽二等獎及以上或省賽三等獎以上;主編省級規劃教材一冊以上或承擔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主講人作品一件以上;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以第一作者在省級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近5年主持市級及以上課題(或項目)一項及以上或發明專利一項及以上。

技工院校參評教師須在一線教學5年以上,被認定爲“一體化教師”2年以上;指導學生參加相關領域的市級專業技能大賽取得一等獎以上成績;近5年參與職業技能競賽獲得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編寫省級規劃教材一冊以上或承擔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主講人作品一件以上;以第一作者在省級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近5年主持市級及以上課題(或項目)一項及以上或發明專利一項及以上。

“滄州技能名師”評選,須經個人申報、學校審覈推薦、市教育局組織評選、社會公示後確定。

來源:滄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