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屯鎮長補選 綠憂走路工涉賄 藍批丟煙霧彈
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玉鈴、發言人陳紀衡13日開「浮濫僱用監票員等於買票」記者會。(民進黨南投黨部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南投縣草屯鎮長簡景賢上月猝逝,依《地方制度法》明年1月18日舉行草屯鎮長補選投開票,由藍營簡賜勝對戰綠營蔡銘軒。民進黨南投縣黨部13日開記者會,指過去常有僱走路工涉嫌賄選;國民黨南投縣黨部反擊炮轟綠營以未發生的「傳聞」亂丟賄選煙霧彈,呼籲把補選重點放在參選人政見上。
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玉鈴、發言人陳紀衡昨舉行「浮濫僱用監票員等於買票」記者會。陳玉鈴表示,過去地方選舉常有假借聘僱工作人員之名、行賄選之實,如聘任大量監票人員、高薪聘僱工作人員,以報酬影響選民投票意願。曾有參選人僱走路工以發文宣方式,從街頭走到街尾短短700公尺就發1000元,隨後再換一批人,形同變相買票。
陳玉鈴舉例,2014年彰化縣有鄉長參選人在各投開票所監票人員少則5人、多則10人,每人酬勞2000元,投票當天被檢警查獲,200多名選民被傳喚、調查,最後153人判決有罪,其中刑度最重者爲有期徒刑5年。
陳紀衡補充,根據《選罷法》規定,草屯鎮長競選經費法定上限推估約740萬元,草屯鎮共有609鄰,如果每鄰負責人收到2萬元工作費用,幫忙助選、動員、發文宣,競選支出約1200萬元,遠超法定上限,是否屬於賄選?呼籲檢調注意。
國民黨南投縣黨部主委楊麗川反擊炮轟表示,若民進黨如掌握賄選情資或事證,應向檢警檢舉,而非以未發生的「傳聞」,丟出賄選煙霧彈。楊麗川強調,鎮長補選應該放在參選人的政見,而非以莫須有的傳聞來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