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所上一半…隔間縫隙竄出手機 女嚇壞報警逮色狼

新北市一名宋姓男子躲在圖書館女廁,偷拍女性如廁,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25歲宋姓男子去年躲在東勢裡圖書館女廁內,持手機偷拍女性如廁,當場遭抓包,全案經由檢察官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審結,依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5歲宋姓男子2022年11月12日晚間5時許,躲藏於新北市的東勢裡圖書館內2樓女廁,持手機從廁所間隔門板處,自下方往上拍攝女性如廁畫面,犯行見光後,遭到移送法辦。

宋男接受警詢及偵訊時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覈對報案者的指訴情節,加上警局扣押筆錄、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表、拍攝影片截圖等證據,認定宋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堪認罪嫌,依涉犯妨害秘密罪將宋男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宋男絲毫不尊重他人隱私,僅爲了滿足個人偷窺慾望,竟心生惡念,以手機竊錄女性如廁畫面,嚴重侵害被害人的個人隱私,造成其心理不安,審酌宋男無前科及教育程度等一切情狀,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