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立委受啓發 賴清德指做好「這兩件事」是立法的責任

《看見,賴清德》最新系列,賴清德指做好這兩件事就是立法的責任。(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YT《看見,賴清德》系列推出最新內容,「立法者的責任」;賴清德說,「提出問題之後,更重要的是提出解方」;他舉了當立委時,推動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及《傳染病防治法》強調,不論是個人的權益、國家的運行,讓臺灣有更好的制度、人民有更好的保障,對他來說,這就是立法的責任。

賴清德說,高中時,母親曾跟他提到,自己因爲換過工作,所以先前累積19年的年資不算數。當時的他並不理解,直到擔任立委爲民服務後,才曉得這對勞工來說有多重要。

他說,他擔任立委時,臺灣約有 9 成勞工,都因年資計算條件的限制,而損失請領退休金及勞保老年年金的權益。當時,他特別關注這個問題,並向時任勞委會主委的菊姐陳菊提出解方,「推動修正《勞工保險條例》,讓勞保更加完整。」也推動「勞退新制」讓所有勞工都領的到退休金。

他說,2002年SARS 疫情爆發時,由於中央與地方的權責不夠清楚、各部會協調默契不足,而發生許多狀況和遺憾。所以,他也針對因應過程提出問題與解方,與衛生署、朝野立委合作,共同推動修正《傳染病防治法》。

他說,包含開設中央應變中心,讓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的事權能夠統合;也要求醫學中心、地區醫院等,設立負壓隔離病房;同時,授權中央徵用物資、徵用媒體做衛教宣傳與政策推廣。

他強調,不論是個人的權益、國家的運行,發現問題、提出解方、務實執行,讓臺灣有更好的制度、人民有更好的保障,對我來說,這就是立法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