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悶死1歲嬰 託嬰中心另被控虐2童不起訴

「我們的託嬰中心」曾爆發保母壓制悶死男嬰事件,保母廖筱萍一審遭判刑3年半。(本報資料照片)

曾爆發保母壓制悶死男嬰案的「我們的託嬰中心」,連姓、呂姓家長髮現自己的小孩也遭到虐待,氣得怒告負責人黃祥官、主任徐育質及多名保母殺人未遂,但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保母只是「粗心魯莽」,處分不起訴,家長提起再議,臺灣高檢署駁回確定。

「我們的託嬰中心」保母廖筱萍在2019年4月1日,爲了哄睡11個月大的男嬰,竟以身體直接按壓長達19分鐘,導致叡叡窒息死亡,一審遭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3年半;另負責人黃祥官、共同照顧叡叡的保母蘇昭伶、中心主任徐育質也被起訴業務過失致死,全案仍在士林地院審理中。

悶死叡叡事件爆發後,連姓家長指控,1歲的小孩託給「我們的託嬰中心」,蘇昭伶卻在2019年3月26日以防踢被蓋住小孩頭部約20秒,小孩爬行時,蘇女竟以全身壓制;隔天廖筱萍也同樣拿防踢被蓋住小孩的頭,小孩不斷掙扎,廖女竟用手摀住小孩鼻子。

呂姓家長也指控,1歲大的女兒在同年3月13日遭徐育質打頭,後再被保母黃𬀩築打頭18下,壓制在地;徐還拎起女兒再甩向地板,並粗暴拉扯晃動,最後丟棉被蓋住女兒的頭離去;保母翁銀霞則拿棉被包住女兒頭,並以雙腿壓制,時間長達20多秒;同月26日,翁又以手臂、腿壓制女兒約30秒,只要女兒坐在地上,就打頭致女兒倒地,甚至還狠壓女兒的頭部。

不過,因家長們未提出診斷證明,無法證明女兒有因此受到傷害,檢察官因此認爲,保母們只是粗心魯莽,且耐心、專業不足,無從認定有殺人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家長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爲調查完備,駁回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