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說「朋友妻偶爾騎」遭控偷窺鄰洗澡 只是看蜜蜂二度無罪
平溪一名婦人控訴每次洗澡開熱水器,胡姓鄰居聽到聲音就會來偷窺,看完後還會敲打廚房的鐵門,第一次偷窺完還「送花」放在她家門口。基隆地檢署依違反蹤騷擾防制法起訴胡,但基隆地方法院判無罪;臺灣高等法院再次認定檢方所指的犯行都是胡去後院除草、看鄰居養的蜜蜂,且送花只是鄰居社交行爲,駁回檢方上訴。
檢察官表示,胡姓男子曾說過「朋友妻偶爾騎一下沒關係」「想做一些色情的事」,可見胡有跟騷動機;高院認爲這些言語發生在2011年、2017年間,和發生於2022年8月10日至10月1日間的本案間隔太久,關聯甚低。
婦人指控胡多次騷擾,不定期送花、送水果放在她家門口,或是偷窺她洗澡,2022年8月至10月間,監視器就拍到4次,讓她精神緊張、極度恐慌。她說,曾經告誡過胡好幾次,對方還是一樣騷擾。
婦人說,她家的熱水器只要運作就會發出燃燒的聲音,住在隔壁的胡都聽得到,胡聞聲偷窺。
胡姓鄰居否認跟蹤、騷擾,稱他家後院斜坡上的雜草高過屋檐,需要經常除草,因他有肝病,不能太勞累,才分好幾次去除;他家與婦人家的後院互通,要去他家後院斜坡除草一定要經過婦人家的後院。
胡澄清在他家後院除草時,看不到女鄰居家中的情況,也看不到浴室。此外,胡因養過蜜蜂,女鄰居家也有養,經過兩家後院的巷子時他會停留,幫忙看虎頭蜂有沒有來襲擊蜜蜂,就是因爲這樣才被監視器拍到他的人影在巷弄裡。胡說,從他家到後院除草還有另外一條路,但山坡很斜、沒有樓梯,他生病手腳麻,無法走那一條路。
一審判胡無罪,檢察官上訴,指胡違反婦人意願贈送花卉,且敲叩鐵門後就把花留在地上,這與鄰居間面對面交付物品的常情不同,何況刻意挑選婦人盥洗時送花。另外,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胡從防火巷方向進入停留8秒,且有拍打婦人家浴室鐵門的行爲,當時婦人光着腳從住家衝出想拍攝胡,若胡無驚人之舉,婦人何需如此匆忙跑出來?
高等法院認爲,胡的確曾在2022年8月10日送花,但沒有從窗戶偷窺婦人在家的舉動,難以認定他窺看沐浴;把花放在後門後即離開,也不構成跟騷法裡的「跟蹤騷擾」行爲。
高院認爲本案除了婦人單一指控外,沒有其他補強證據,從資料上來看,胡與婦人的老公有嫌隙,婦人曾說過不收胡的水果,胡希望鄰居間和睦相處,在敲門後送花示好,沒有悖離社交餽贈行爲。
從新北市警瑞芳分局平溪分駐所拍攝的照片,高院認爲胡姓鄰居要去除草,路線不得不經過兩戶間,胡說要去除草合情合理,無從推定他偷窺,駁回檢察官上訴。
平溪一名婦人控訴每次洗澡開熱水器,胡姓鄰居聽到聲音就會來偷窺,看完後還會敲打廚房的鐵門,但胡姓鄰居堅稱他只是要去後院除草、幫忙看蜜蜂。基隆地方法院判胡無罪,檢方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駁回。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