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 5月首申報 逾千家企業剉咧等

宋秀玲指出,三大放寬項目包括,第一調整「微量豁免門檻之防止濫用規定」計算範圍,CFC當年度盈餘的合計範圍將從全部CFC放寬至「直接持有股權且不具實質營運活動」的CFC。

第二是提供過度措施,給予CFC非低稅負區轉投資事業額外三個月決議分配盈餘期間,即該非低稅負區轉投資事業於2024年3月31日前決議分配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者,該分配盈餘可不列入CFC當年度盈餘的加項。

第三是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的金融工具(FVPL)評價損益得選擇延後至實現時計算損益,等到處分或重分類時以實現數計入CFC盈餘。

另外,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也提醒,2024年5月報稅對持有境外公司的個人,是有史以來申報難度最高的一年,首先要判斷個人所持有的境外公司是不是在「低稅負區」成立的公司。

第二是境外公司所在國對於公司所得課稅的規定是否有公司稅率低於14%,或該國對公司的海外所得不課稅,或匯回時才課稅的問題。

此外,也需瞭解自己跟關係人、關係企業對低稅負地區公司的直接、間接的持股比例合計是否大於等於50%,或對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經營有無主導能力,進而判斷該公司是不是CFC。

目前上市公司約有75%、約700家,上櫃公司有68%、520家有CFC,合計1,200多家上市櫃公司都將面臨CFC申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