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2年!國小營養午餐長蛆 4校長收賄遭判刑

2011年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20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示意圖與新聞報導無關/本報資料照)

2011年新北市積穗國小營養午餐桶長蛆,其後檢調查出有38名中小學校長、數名主任和評選委員涉收廠商賄賂,20名校長已被判有罪定讞,另柯份、趙榮景、葉振翼及吳玉美4校長,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依收賄罪各判處2年到 4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營養午餐桶長蛆案爆發後,檢調發現不少中小學營養午餐標案被固定業者長期壟斷,廠商行賄校長、主任及評選委員等相關決策人員,38名校長涉案,有的校長收賄長達9年多,若加上廠商,共有78名被告。

業者爲取得營養午餐標案,從每1名學生的餐費中抽取2至4元回扣,或每學期贈校長洋酒,甚至以茶葉、水果禮盒夾帶現金行賄。

檢方偵結後,共有38名中小學校長涉貪遭起訴,一審認定31名校長收賄、1名泄密,共有32名校長被分判10年6月至3月不等刑期,4名校長被判無罪、2名校長案發後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一審宣判後,3名校長未上訴已告確定。

二審斥責涉貪校長們收取賄賂敗壞教育風氣,有損國民對教育、師道的尊崇,對曾茂山等28名校長及2名主任各判刑3月到7年10月,上訴後,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其餘撤銷發回更審,更審判決10名校長有罪,上訴後,2021年最高法院對柯份等人部分遭撤銷,其餘上訴駁回。

高院更二審考量本案爭訟逾8年,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規定,將柯份判刑4年,趙榮景判刑3年7月,葉振翼判刑3年6月,吳玉美判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