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iRent個資外泄40萬筆 公路總局開罰20萬元

公路總局表示,經本局於2月4日派員至iRent公司進行稽查,確認該公司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汽車運輸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劃及處理辦法」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致個人資料泄漏,又未訂定完整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劃,且因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發生外泄風險之個資筆數達40萬筆,情節重大,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4款規定處最高罰鍰新臺幣20萬元。

公路總局已要求業者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並於2月28日前提送完整改正佐證資料,倘後續查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情事,將按次處以罰鍰。本局將持續督促汽車運輸業者落實用戶個資維護及企業社會責任,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