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庚風波 衛福部調查批董事會權責不清成員都自家人
▲長庚急診風波衛福部專案小組說明查覈情況。(圖/記者洪巧藍攝)
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案發生將近一個月。衛生福利部組成專案小組今(26)日前往長庚實地查覈並提出四大缺失應該改正,包含醫師任免、急診人力調整,甚至於董事會治理權責不清,成員都是「自家人」、財務操作等問題都列入。醫事司強調,這些缺失雖不涉及違法,但醫療財團法人的治理應該回到公益性,不是僅止於合法。
上個月底爆發林口長庚急診事件,起因於長庚高層決策單位一連串貶抑急診措施,加上急診醫學部主管醫師遭到記過、免職等處分,讓急診醫師不滿。醫院董事長王瑞慧緊急返臺處理,撤銷對急診醫學部主管的所有懲處,並解除長庚決策委員會主委李石增行政職務止血。
但如此紛擾仍驚動衛福部,大動作要求長庚繳交檢討報告,也成立專案小組審查,今早9點就到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所在的桃園長庚做實地查覈,一直到下午2點才結束,期間聽取報告、也分別約談相關人士,最後做出四大缺失認定:
1. 董事會治理權責應予釐清2. 醫師任免應該審慎並符合程序正義3. 財務操作不應影響醫院經營4. 急診人力應該儘速調整補充避免影響民衆權益
專案小組召集人蔡森田解釋,在董事會治理權責部分,長庚醫院體系有包含董事會、決策委員會,下有行政中心執行。首先是董事會的部份,他認爲成員的同質性很高,包含長庚退休院長、王家人、臺塑企業的人等,應該予以改正。
長庚之所以在董事會外有決策委員會,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是因爲董事大多沒有醫療專業,且長庚分院衆多,才請各分院院長組成,加上董事會聘任決策主委,但問題來了,擔任執行角色的行政中心也有成員在決策委員會,人事重疊、權責不清。蔡森田更提到,決策主委是董事長授權,但就小組瞭解,很多重大事情並沒有在董事會討論,僅有決策主委摘要向董事會報告,權力已凌駕董事會。專家小組建議,包含決策委員會之委員組成、議事決策方式、主任委員任免程序,均有應改善處,以避免一人決策。
▲長庚急診風波,董事會遭指權責不清、成員都自家人,圖爲長庚董事長王瑞慧。(圖/記者洪巧藍攝)
至於財務操作,過去就常常受人質疑長庚大量持有臺塑四寶股份,蔡森田說,小組審查認爲長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都過於集中,應該分散或者採取更多樣化的投資策略,避免因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利益考量而影響醫院經營管理。
在醫師任免應該符合程序正義的部份,先前長庚已經認錯,並撤銷對急診醫學部主管的所有懲處。除免職程序應該更加慎重,小組另也建議,應該要建立對處分不符的救濟程序,避免球員兼裁判或者一人決策。
急診醫師人力方面,石崇良說,初步看過長庚基隆、臺北、林口等院8月份急診人力班表,都符合規定,且專任醫師最高工時不會超過180小時,衛福部也將在8月份實地檢查,相關情況列入醫院評鑑。至於其他管理制度或者作業程序層面缺失,會限期3個月修正完成。
不過,董事會權責、財務操作方面無法用評鑑制約,且無違法,石崇良說,衛福部會「加強行政指導」,不改善就持續指導到改善爲止。衛福部也已提出《醫療法》修法,當中醫療財團法人涉及董事會組成的章則、章程,必須由衛福部許可,修法後就可管理。目前已經送立法院審議,希望在下會期能夠順利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