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銀行、蘇農銀行迴應被交易商協會啓動自律調查

中新經緯8月8日電 (魏薇 實習生 李思桐)7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交易商協會)發文稱,對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常熟銀行)、江蘇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南農商行)、江蘇崑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崑山農商行)、江蘇蘇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蘇農銀行)啓動自律調查。

此舉源於交易商協會近日監測發現,上述四家銀行在國債二級市場交易中涉嫌操縱市場價格、利益輸送。

涉事銀行迴應被調查

本次被調查的四家農商行中,常熟銀行和蘇農銀行均爲A股上市銀行,崑山農商行也正在排隊IPO。對於本次調查的最新進展以及對銀行相關業務的影響,8日,中新經緯以投資者身份致電上述四家投資者關係和董辦電話。

常熟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是昨天(8月7日)發的啓動調查工作,正式通知今天(8月8日)才能收到,“這是對我們的一個檢查,不是正式定性的文件”。對於調查對該行國債二級市場交易後續是否會有影響,該工作人員說,“目前是在檢查期間,在買賣國債方面可能還是先暫停,後續還要根據它對我們的調查結果再看,我們也會積極配合交易商協會進行的一些自律檢查工作。”

蘇農銀行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該行正在進行內部自查,後續如果有進展,會進行公告。崑山農商行工作人員稱,不瞭解相關情況,沒有可以提供的信息。截至發稿,江南農商行董辦電話無人接聽。

8日,常熟銀行和蘇農銀行在42只銀行股中領跌。截至收盤,兩家銀行股價分別報6.81元/股和4.55元/股,跌幅分別爲1.45%和3.40%。

農商行買債背後

對於農商行買債,中信證券曾在今年4月的研報中指出,2023年12月以來,債市利率快速下行至低位,而農商行在開年後現券市場上活躍度持續提升;橫向對比來看,農商行已成爲2024年一季度現券市場上表現最爲活躍的買盤力量;同業存單和國債是近期農商行的主要買入品種。

對於買債背後的原因,中信證券認爲,從各指標上看目前農商行的風險抵禦能力在所有銀行中相對偏弱;存貸增長不對稱性導致農商行資產配置壓力正逐漸加大,存款定期化程度尚未明顯改善,而長期信貸資產獲取難度提升;若在信貸投放中風險下沉不可取,債券投資則成爲中小銀行破局的出路。

興業證券研報也分析稱,2023年初至今,大行和中小行資金運用表現分化,大行更偏好投放貸款,中小行更偏好債券投資。這一方面是由於理財、基金贖回潮後各家銀行存款被動高增,但當前經濟內生動能仍不足,不少貸款需求集中在大企業,導致大行貸款較存款擴張速度更快,而中小行資產端貸款增速無法匹配負債端存款增速;另一方面,中小行貸款增速偏慢只能發力配置債券,導致配債需求較貸款更強。

今年7月,有媒體報道稱,近期部分省份農商行收到監管調研通知,其中要求說明債券投資業務情況。收到通知的銀行被要求提交報告說明,債券投資餘額上升的原因,債券投資的主要考慮、決策機制,特別是中長期(5年以上)債券投資情況。如,追求資產規模增長和應對信貸需求減弱對銀行債券投資的影響。

債券二級市場交易也成爲監管的重點對象。4月12日,交易商協會公告稱,對6家中小金融機構涉嫌代持等違規行爲啓動自律調查。調查源於該協會根據市場機構反映的情況發現,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涉嫌違規代持、出借債券賬戶等行爲。

“近期市場機構反映,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與外部人員串謀,利用國債利率下行預期進行代持、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爲有所增加。”交易商協會強調,各市場成員要加強內控,高度重視債券業務合規檢查,避免發生此類違法違規行爲。

違規將受到哪些處分?

交易商協會在發文中提到了利益輸送、涉嫌操縱市場價格。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自律規則》(下稱自律規則)第二十五條,市場參與者及交易相關人員不得通過開展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利益輸送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以自身實際控制的賬戶爲交易對手,通過交易價差實現利潤轉移;通過第三方交易實現利益輸送;其他利益輸送的行爲。

自律規則第二十六條中還提到,市場參與者及交易相關人員不得通過價格操縱、交易量操縱等方式影響相關資產的價格水平,妨礙市場正常交易秩序,獲取不正當利益。市場操縱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與他人串通,利用資金優勢、持券優勢進行連續虛假交易,以影響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以自身實際控制的賬戶爲交易對手進行對倒交易,以影響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其他市場操縱的行爲。

交易商協會在發文中還提到,啓動自律調查是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下稱處分規則)。

根據處分規則,處分辦對涉嫌違規線索進行評估會商,對於線索指向主體明確、涉嫌違規事項屬於交易商協會自律管理範圍,且情形不屬於明顯輕微的,應啓動自律調查。

若會員有違規行爲,會有哪些處分措施?根據自律規則,市場參與者及交易相關人員有違反該規則第二十四至二十七條規定的行爲,或存在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行爲的,經調查覈實後,交易商協會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公開譴責處分,可並處責令改正、責令致歉;情節嚴重的,給予暫停相關業務、暫停會員權利、取消會員資格或認定不適當人選處分,同時建議給予有關責任人員市場永久禁入處分。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進一步處理。

具體到本次自律調查,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中新經緯分析稱,對機構的國債二級市場交易可能產生的影響包括交易受限、信譽受損以及業務受監管加強等。此外,對於嚴重違規的機構,交易商協會會移送中國人民銀行實施行政處罰。

交易商協會在8日最新的發文中表示,近期,在該協會查處的案件中,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在國債交易中存在出借債券賬戶和利益輸送等違規情形,交易商協會已將部分嚴重違規機構移送中國人民銀行實施行政處罰,對於其他此類案件線索交易商協會正在加緊調查處理。

田利輝表示,交易商協會的自律調查顯示了監管機構對債券市場違規行爲的關注和打擊決心,體現了對市場紀律的維護以及對市場秩序的保護。發出的信號包括加大對市場的監管力度,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同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確保市場的穩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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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琨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