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未打燈! 高雄通緝犯遭逮竟擔心釣具

高雄市一名44歲莊姓男子因詐欺案遭通緝,日前在中洲三路段因超車未打方向燈被警方攔查,當場逮捕。(翻攝畫面)

高雄市一名44歲莊姓男子因詐欺案遭通緝,日前在中洲三路段因超車未打方向燈被警方攔查,當場逮捕。(翻攝畫面)

釣魚竟比生命還重要?高雄市一名44歲莊姓男子因詐欺案遭通緝,日前在中洲三路段因超車未打方向燈被警方攔查,當場逮捕。令人咋舌的是,莊男被捕時不僅表現淡定,還心繫他的釣具,讓人不禁感嘆他的釣魚癡心。

旗津所警員王鴻堯與實習生王金源,於4日下午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發現莊男駕車超車未打方向燈,立刻上前攔查。經查,莊男竟是高雄地方檢察署於今年6月20日因詐欺案發布的通緝犯。警方依法逮捕莊男,並解送歸案。

據悉,莊男在被通緝期間,並未選擇隱匿,而是繼續從事他所熱愛的釣魚活動。事發當日,他正匆忙趕往海邊釣魚,未料因超車未打方向燈而被查獲。攔查過程中,莊男神色自若,但當警方查出其通緝身份並欲逮捕時,他竟表示自己未居住在戶籍地址,因而未收到開庭通知。面對警方的依法逮捕,莊男仍不忘釣魚,甚至詢問是否可改天再開庭,並希望警方能將其釣具交付給友人保管。

從莊男的反應可見,他對釣魚的熱愛已超越對自身處境的擔憂,釣魚似乎成爲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這也讓人不禁思考,熱愛一項活動是否可以超越法律與責任?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民衆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司法機關指定的日期、地點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