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危險駕駛較去年同期增近六倍 新北:超速總數反降

新北市透過科技執法抓違規車輛。(資料照)圖/新北交通大隊提供

交通部去年6月修法,將超速60公里爲危險駕駛下修爲40公里,新北市去年1到6月修法前超速60公里違規件數爲1166件,今年1到6月超速40公里違規數爲6933件。新北市裁決處長李忠臺說,從數字上來看被認定爲危險駕駛開罰數量增加近6倍,但若以同樣「超速40公里」作爲標準比較,今年1到6月超速40公里數字反而較去年同期超速40公里的違規件數減少29.6%,相關修法確實還是有其遏阻效果。

112年6月30日新修正的處罰條例超速危險駕駛處罰標準,從行車速度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60公里,下修爲40公里。

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112年1到6月被認定爲危險駕駛(超速60公里)的件數有1166件,今年1到6月被認定危險駕駛(超速40公里)件數6933件,成長約5.9倍。

李忠臺說,因爲標準不一,數字成長是可以想見,不過今年1到6月違規超速總件數25萬9178件,是較去年同期減少6.3%。

李忠臺也說,若以同樣超速40公里以上件數來比,新北市今年1到6月件數反而較去年同期減少29.6%,也可佐證相關修法有其遏阻效果。

李忠臺表示,立法標準加嚴,數字確實會成長,的確有可能達到遏止危險駕駛的目的,但他認爲,加嚴相關法令只是一個方法,提升交通安全還要透過教育、工程與執法等方式多管齊下,才能減少事故與傷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