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衆科技併購交易第一代創始人內線交易 認罪獲緩刑

超衆科技第一代創始人趁併購買賣股票,被控線交易,士林地院昨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2年,均給予緩刑。(資料照)

上市公司尼得科超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30),前身爲超衆科技,第一代吳姓創始人「五叔」,2016年趁日產電機收購之際,與陳姓董事的父親,在限制交易期間買賣股票獲利,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吳、陳二人均坦承犯罪,繳回不法所得,士林地院19日宣判,判決五叔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支付公庫30萬元,沒收66萬9900元,陳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支付公庫150,沒收713萬9990元沒收。

超衆科技原爲家族企業,經營散熱模組、散熱片、導熱管制造,客戶日產電機2017年得知家族第二代接班人,並非散熱製造產業出生,又希望能將父執輩的心血傳承,有意找專業經理人接手,日產電機立即派人接洽,吳家第二代極感興趣。

家族成員敬稱「五叔」的第一代成員吳男,與陳姓董事的父親二人得知消息後,預期股價上漲,購買股票,直至超衆公司發佈重大訊息,宣佈日產併購,二人持有股票仍未賣出,檢察官計算消息公開後10日平均價爲105元,認定吳、陳二人擬製性獲利分別爲66萬餘元、713萬餘元。

判決指出,吳、陳趁着日產電機欲收購超衆公司之重大消息已具體明確,但尚未公開前,犯下內線交易罪,犧牲其他持有或買賣大魯閣公司股票者之權益,破壞證券市場之公開、透明之交易秩序,且危害證券投資人蔘與證券交易市場運作之資訊平等性、公平性等信賴關係,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