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理賠給付標準有4大修正更明確 最快5月上路!

金管會預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修正草案,最快5月正式上路。(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過去曾發生民衆車禍受傷,同一事故卻出現重複請領不同殘廢失能種類項次,金管會預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修正草案,未來將從原先的細項請領,修正爲「綜合症狀」來審定,讓民衆申請理賠時,更加明確,最快今(2020)年5月正式上路。

金管會爲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的神經障害系列審覈基準更爲明確,並在未變更保障項目前提下,強化對本保險被害人保障,並考量醫學常理實務經驗研擬本保險給付標準第3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修正草案,預告期爲60天,預計最快5月上路。

這次草案修正主要有4大重點,首先是綜合所有體傷判斷,並擇重做爲理賠原則保險局說明,過去民衆車禍受傷,可能撞到頭、手等部位,很多人誤以爲可依照不同部位請領,不過現行的審覈標準,本來就是以「綜合全部症狀定其等級」,並按較重者定其等級來理賠,並非分開部位來賠,因此這次修改給付標準表,只是讓給付更加明確化

第二,爲使中樞神經系統及周邊神經的定義明確區別,這次在神經障害系列審覈基準第1點中,新增中樞神經系統的定義;第三,爲客觀評估請求權外傷性癲癇症狀,且迴歸神經障害中依勞動能力生活活動狀態定其殘廢等級,修正神經障害系列審覈基準第5點「外傷性癲癇」障害審定原則。

第四,對於「頭痛」障害的審定,應迴歸工作能力以及照護需求作爲審覈標準,並綜合其全部症狀審定之,修正神經障害系列審覈基準第6點「頭痛」障害審定原則。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19年11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保單件數約1,965萬件,其中汽車車險810.4萬件、機車險1,154.8萬件;保費收入達160億元、保險理賠134.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