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死亡遽增 南投24處大執法

爲確保行人安全,南投縣警察局將在17日至19日實施「行人違規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在24處路口優先加強取締。(南投縣警察局提供/李京升南投傳真)

南投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月至2月11日共有12件死亡車禍,造成12人死亡,其中3死爲行人,爲確保行人安全,縣警局17至19日實施「行人違規與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在全縣24處易肇事路段或路口加強取締。

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臺統計,全臺去年1至11月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高達332人,南投縣則有8人,從今年1月1日起至2月11日,發生12起死亡車禍、導致12人死亡,較去年同期增加6件6人。其中,行人死亡計3件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1件1人。

南投縣警局分析縣內行人交通事故,以車輛於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爲3大主要肇因。

縣警局根據去年交通事故地點分析,列出24處優先執法路段或路口,包括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公園街口、草屯鎮太平路與育英街口、埔里鎮中山路二段與北辰街口等,今天起連續3天同步加強取締,汽車行經路口若不停讓行人,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另外,目前在全縣20多處易肇事路口,去年起陸續在竹山、草屯及埔里等鄉鎮,增設「路口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針對警方加強取締和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多數縣民都表達贊同,並提到雖然很多駕駛人都有養成禮讓觀念,但少數仍不停讓,或高速行駛沒注意路人,警方執法有助減少事故發生。

縣警局指出,未來也會持續在各鄉鎮市規畫設置,各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啓用前,都會在各地方臉書社團及警局官方網站公告訊息,宣導期爲3個月,希望建立駕駛人正確行車觀念,遵守各項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