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勾結預付卡集團 辯護律師因「這件事」也起訴

地檢署表示,車手張姓少年今年4月在雲林縣面交取款時,遭雲林縣警局虎尾分局員警當場緝獲,爲擴大偵辦並溯源,報請檢察官黃薇潔指揮偵辦,因案情繁雜,再由莊珂惠、段可芳檢察官協同,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2大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共同偵辦。

地檢署說,詐騙集團在YOUTUBE上傳投資影片,被害人觀覽影片後點選影片下方連結加入LINE羣組,詐騙集團再以假投資真詐騙方式,誘騙被害人投資,雲林縣蔡姓被害人遭詐騙630萬,發現上當報警處理,警方將前來取款張姓少年當場逮捕。

檢警持續溯源擴大追查,查獲以葉男爲首的12人車手集團,又發現有預付卡集團專門收購預付卡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檢察官帶隊至臺北某科技公司搜索,發現科技公司陳姓負責人及旗下成員,將收購的預付卡販售給通訊行業者,讓通訊行業者再販售給車手集團使用。

另外,檢察官於偵辦過程中,查獲車手集團成員的鄭姓、吳姓辯護律師竟將偵查中的卷證資料,透露給尚未到案的共犯,協助車手集團串供,妨害檢察官偵查,依《刑法》第132條第3項之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