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愛民被“雙開”

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陳愛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淨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原委員、管委會原副主任陳愛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愛民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和違規贈送禮金;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持有股票情況;濫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陳愛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愛民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