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萬華青山宮遶境尋仇一死一傷 角頭判囚10年定讞
趁萬華青山宮遶境尋仇一死一傷,角頭被最高法院判囚10年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萬華角頭陳竑諺4年前在艋舺青山宮遶境活動時尋仇,開槍造成1死1傷,他遭拘提時還假裝身體不適,利用員警未上戒具機會脫逃,逃亡7天才落網。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及傷害致人於死等罪將陳男判囚10年定讞。
陳男因林姓友人與趙姓男子不睦,得知趙男2018年11月30日凌晨會觀看艋舺青山宮遶境活動,他帶着一把持有近6年的手槍陪同林男與趙男等人談判,但雙方一言不合發生衝突,陳先朝地面擊發1槍恐嚇趙男等人。
流彈射穿一旁楊姓民衆右膝,陳逃離該處,魏姓男子等人自後追捕,魏追趕陳至廣州街265巷內,雙方因奪槍而拉扯,陳朝魏右前大腿處開1槍,魏大量出血死亡。
員警獲報趕往現場,發現陳男頭部受傷,先將陳送醫,後來莊姓警員前往醫院拘提時,陳男假裝身體不適,莊員未上戒具,陳男並趁隙打電話給友人,由友人開車到醫院載走他。直至7天后陳男才被逮捕到案。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及臺灣高等法院二審都認定,陳男因與他人有糾紛即率爾開槍以恐嚇他人,並使圍觀之民衆受有傷害,所爲實屬不該,依傷害罪及脫逃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傷害致人於死等罪不能易科罰金部分,判處10年徒刑,檢不服提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