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落跑 媒體人傻眼:臺南地院居然沒做這動作

檢方偵辦臺鹽綠能公司光電開發利益輸送弊案,1日重開羈押庭,但陳啓昱至今未現身。圖爲陳啓昱(右)10月24日步出臺南地院。(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涉及光電弊案,1日重開羈押庭卻未現身,被質疑疑似落跑。對此,媒體人黃揚明不解表示,臺南地院居然沒有對陳啓昱做電子監控。

黃揚明3日在政論節目《新聞大白話 》中表示,立委謝龍介曾在立法院暗示,南部大咖涉案准備要潛逃,條件列出來符合的僅有陳啓昱,當時也包含法務部長在現場,結果最後的結局還是逃亡出去,他質疑,代表法界不痛不癢、對於案情毫不在乎。

黃揚明點出,陳啓昱是怎麼被無保請回的?南檢去聲請羈押,臺南地院的理由指稱,因爲臺鹽綠能不是臺鹽公司,不符合《證交法》特別背信罪適用,可是這個見解在抗告時,被高院打臉。

黃揚明接着表示,臺南地院這些法官們去追究檢方有無刻意的去放鬆之外,爲什麼院方沒有對陳啓昱做電子監控?如果這個人有逃亡能力,在無保的狀況下,檢方要限制出境。像北部的幾個案子,端木正、李文宗、李文娟等人,動不動就是電子監控,他們是僞造文書;陳啓昱這是貪污案件,是掏空一個公司,是用背信罪來辦,居然都沒有做電子監控的動作。這個案子對法界來講,應該是一個警訊。

黃揚明指出,如果真有人能夠打通司法關節,是不是偵辦反而提供他一個資訊,讓他去準備逃亡,那麼我們司法正義就完全毀於一旦了。

黃揚明接着指出,陳啓昱的地盤在高雄,這次是因爲綠能弊案跟光電有關,所以由南檢承辦。理論上南院應該沒有陳啓昱的人才對,可是南院給了一個很離譜無保請回的理由,後來被打臉了,最後要把他傳回來,人不見了。

黃揚明更表示,這個過程裡面,司法機關該不該去究責。像這樣案子,監委們看了難道不會覺得很誇張嗎?更何況曾有立委提醒可能會有逃亡之虞,最後卻仍讓他逃亡成功。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