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昱押了!落跑25天投案檢聲押 法官火速裁準
臺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臺鹽綠能卻因落跑被通緝,25日主動向臺南地檢署報到後,經檢察官聲押禁見,臺南地方法院晚間火速裁準。(本報資料照片)
臺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啓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臺鹽綠能,臺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臺南地檢署4日發佈通緝後,陳啓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臺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準。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臺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發佈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爲陳啓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啓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佈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
至於陳啓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
檢調發現,陳啓昱在擔任臺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臺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臺綠及母公司臺鹽實業虧損嚴重。
南檢10月23日以陳啓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臺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啓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啓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臺南高分院提起抗告。
臺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臺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爲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啓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臺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
至於此案臺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臺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臺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