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仍有6案在審 判決確定纔可談特赦問題
高雄市議會8日跟進臺南市議會,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建議總統馬英九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對此,總統府人士迴應時再度重申,關於總統特赦是在個案判決確定後纔會發生的問題,然而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刑案,仍有數案尚在審理當中。根據資料,陳水扁目前有國務機要費、教唆僞證罪等,共6案在身;其中,國務機要費案的更二審審理作業,已在3月6日重新展開。
臺灣首度政黨輪替的第一任總統陳水扁,2000年到2008年任期內施政褒貶不一,08年卸任後便身陷海外洗錢、貪污、機密外交等案件;2010年11月11日,龍潭購地案三審定讞,法院認定陳水扁夫婦收受臺泥辜家3億、使政府花76億購買龍潭100公頃土地並納入科學園區。陳水扁遭判11年徒刑、併科1.5億元罰金;他也成爲中華民國行憲及民選總統以來,首位因貪污入獄的總統,另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禮遇全數撤除。
隨着新舊政府即將在520交接的時間倒數,陳水扁的特赦議題近來再度成爲被關注的焦點,先是由前副總統呂秀蓮拋出,接着臺南市議會率先在3月底通過特赦扁的提案,高雄市議會也在8日跟進,通過呼籲馬英九特赦陳水扁的提案。
但對於特赦議題,總統府人士迴應時再度重申,總統特赦是在個案判決確定後纔會發生的問題,然而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刑案,仍有數案尚在審理當中。
根據資料,陳水扁目前還有國務機要費案、國泰並世華案、教唆僞證罪案、侵佔公文罪案、被追訴陳敏薰行賄1000萬元的洗錢案、國務機要費與國泰並世華等之洗錢案等,6案仍在審中。其中,國務機要費案的更二審審理作業,已在3月6日重新展開;國泰並世華案則是在更一審審理中;侵佔公文案則是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