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原標題:成都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成都取消限購,圖爲航拍成都街景

4月28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從4月29日起,成都市商品住房項目不再實施公證搖號選房,由企業自主銷售;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購房資格。這些熱點問題你不可不知。

一、政策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從實際出發,研究制定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在促進供需平衡方面有哪些措施?

一是統籌推進“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建設,全面推動建立“人、房、地、錢”聯動新機制,根據人口變化確定住房需求,根據住房需求科學安排土地供應、引導配置金融資源,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準確研判住房需求,科學精準編制2024年、2025年住房發展年度計劃,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二是深化實施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紅、橙、綠”三色管理機制,對存量規模較大、房屋銷售週期較長的“紅““橙”區域,適當減少用地供應,促進區域供需平衡。

三是推動商業辦公用房市場良性循環,鼓勵市、區國有企業通過租購閒置商辦用房作爲辦公、公共服務及產業使用;鼓勵市場主體將自有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爲保障性租賃住房。

三、市場主體改建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哪些支持政策,具體如何申請?

各市場主體可向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後,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申請單位憑認定書可以享受如下支持政策:

1、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

2、按照《關於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1年第24號 )規定執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稅收優惠。

3、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4、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長期低息貸款。

5、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通過申報發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進行融資。

6、保障性租賃住房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7、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保障性租賃住房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21]696號)有關要求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資金支持。

四、在支持房地產融資需求方面有哪些措施?

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金融監管總局《關於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通知》(建房〔2024〕2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會議要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制度,更加精準支持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加快推進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推動合規企業項目“應推盡推”“應進盡進”“應貸盡貸”,支持房地產項目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五、爲什麼支持車位與住宅同步銷售?

支持商品住宅預售(現售)時同步銷售對應地下機動車停車位,有利於進一步便利住宅項目配建機動車停車位銷售管理,能夠更好地滿足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房時同步購買機動車停車位的需求。

六、如何理解全市商品住房項目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對關注度較高的項目鼓勵企業公證搖號?

不再實施公證搖號,一方面可以提高羣衆的購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購房資格預審碼;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銷售效率,縮短從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到購房人網籤備案的時間週期。

同時,對於市場關注度較高的熱點項目,爲確保銷售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經屬地政府研判後,鼓勵企業採用公證機構全程參與的公開搖號方式進行銷售,銷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爲,堅決嚴肅予以查處。

七、本市住房限購政策如何調整?

全市範圍內住房交易不再審覈戶籍、社保等購房條件,不再限制購買套數。

八、有哪些措施加大高品質住宅供給?

爲適應房地產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和住房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的新階段,滿足人民羣衆對高品質住宅的需求,着力增加公共服務空間,全面推廣首層架空層,提高住宅半開敞空間半計容比例,鼓勵綠色、低碳、科技建築,推動郊區(市)縣開發低密度、高品質住宅產品,切實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