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歡記:看懂陳淑珍兒子是什麼人,就懂爲何是姚志明繼承1億豪宅
《承歡記》是由楊紫、許凱領銜主演的都市情感劇。
在前十九集的劇情裡,楊紫扮演的女主角麥承歡雖然經歷了大大小小十幾起磨難,但每次都能有貴人從中化解,幫助她轉危爲安。
要說麥承歡最大的貴人,顯然非80歲的老祖母陳淑珍莫屬。
陳淑珍是隱藏的富婆,她祖上就是上海本地的大企業家,她本人的淨資產少說也有10億。
而陳淑珍給予麥承歡的東西,當然也絕非僅有存在銀行的流動資金,以及位於徐彙區建華南路和富陽路交界處的興安裡酒店羣。
正如同麥承歡對毛毛所說,如果能用這些換回祖母就好了。
可見,在麥承歡的心底裡,最最重要的東西,是祖母給予自己的那份沉甸甸的愛。
至於祖母陳淑珍爲何不把房子留給麥承歡,我想只有大家看懂陳淑珍兒子是什麼人,就能明白爲何是姚志明繼承1億豪宅,而不是麥承歡。
01:繼承豪宅的姚志明
姚志明的爺爺移情別戀後,就帶着姚志明,還有姚志明的父母移居了海外,唯獨將陳淑珍留在了上海。
也許受了二老離婚的刺激,姚志明的父親性情大變,成爲了一個只知道吃喝玩樂的二世祖,爺爺帶過去的錢,沒多久就被他敗光了。
而姚志明和他媽媽爲了躲避追債,只得無休止地流蕩。
直到祖母陳淑珍拿着一個裝滿了厚厚美金的信封,幫姚志明一家三口還完了外債,姚志明這才能安下心來進校園裡讀書。
但世事無常,姚志明的母親沒多久就在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中去世了,而他的父親也早早地進了監獄坐牢,所以他簡直成了流浪貓一樣,居無定所的人。
所以說,陳淑珍把老房子留給他,一方面是想讓他在上海有個根,如果再遇到難事,最起碼還有個港灣供他避風。
畢竟,上海這邊的麥家人,大小也算他半個親戚。
02:陳淑珍的兒子
除了姚志明之外,陳淑珍還有一個存在血緣關係的直系親屬尚在人世,這個人就是姚仁富。
想必大家也都能猜到,姚仁富就是陳淑珍那個不爭氣的,正在坐牢的獨生子。
話說姚仁富這人,還沒移居海外的時候有陳淑珍管着,所以爲人做事還算說的過去。
但是一去國外,脫離了陳淑珍的約束就完全不行了,可以說是吃喝玩樂樣樣精通。
而陳淑珍不是不想管,而是前夫壓根就不讓她管,而且陳淑珍當時也對這個兒子特別的失望,她沒想到自己兒子竟然不站在自己這邊,反而是跟前夫一起移居了。
當然,陳淑珍也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她確實不應該因爲一點誤會,就徹底放開自己這個不爭氣的兒子,任憑他自生自滅。
於是乎,爲了彌補自己的過錯,陳淑珍就主動承擔起教養姚志明的重擔。
03:爲何不是麥承歡繼承豪宅
據金呈律所的律師交代,陳淑珍是在自己去世的當天早上,最後一次更改的遺囑。
所以不難推測,也就是這一次更改,使得麥承歡繼承了興安裡酒店羣,姚志明繼承了花園洋房。
正也因此,一個問題來了,陳淑珍明知道麥承歡一家人當下最需要的東西,除了錢之外,就是一棟可以供其居住的房子了,可她卻就是不給,那麼這究竟是爲什麼呢?難道是不捨得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爲衡量綜合價值後,不難發現還是酒店更值錢。
至於陳淑珍這樣安排的真相,我想完全藏在遺囑中的一句話裡。
沒錯,指的就是興安裡酒店羣是她的獨立產權,這也就是說花園洋房不是的。
甚至嚴格意義上來講,花園洋房有一部分產權是她那個不孝子的。
所以倘若陳淑珍把房子留給麥承歡,那麼很有可能會被姚仁富給搶走。
總結
俗話說得好,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
畢竟,君子行事光明磊落,從不玩一些令人防不勝防的陰招,但小人就不一樣了,他就算贏不了你,也能相得出一千種方式方法噁心你。
特別是花園洋房這種類似於祖宅一樣的財產,他一定會想盡一切法子搞到手。
但是陳淑珍把花園洋房給了姚志明就完全不同了。
姚志明是她的親孫子,是姚仁富的親兒子,無論是於情於理,這個價值1個億的豪宅交到他手裡都是沒得問題,讓人說不出閒話的。
而且吧,姚仁富出獄後,既沒有錢,又沒有居所,最終還是要靠姚志明這個當兒子的去接濟。
所以說,姚仁富壓根就不敢跟姚志明去搶。
至於麥承歡手裡的興安裡酒店羣,他就更無計可施了,因爲其產權獨屬陳淑珍個人,陳淑珍的分配,他無權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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