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同學霸凌 大學生臉書恐嚇要殺人判刑3月

李姓大學生因認爲該4名女同學聯合其他同學欺負、霸凌他,於104年3月6日起到4月28日止,連續25次在個人臉書、及所設立的「顛島胡桃」粉絲專頁,刊登:「垃圾女人,下地獄去吧」「殺死死豬,把那羣垃圾女人都殺死!」「反正就大開殺戒,把痛恨的人都殺光!什麼女神,不過就是一隻優秀的豬,一刀還不是就再也動不了?」

由於其中一篇發言,還明顯提到:「呂賴陳鄭,絕對宰了妳們。」李男將與他不合的4名女同學的姓氏全部標出,4人因而提告。

檢方認爲,臉書爲供公衆瀏覽之社羣版面,在上面散佈「殺人、殺死」等消息,將迅速傳播爲公衆所周知,勢必造成公衆恐慌;尤其是近年來屢有隨機殺人案發生,李男因對此有所知悉,仍決意張貼該屬重大犯罪訊息,依恐嚇公衆罪嫌起訴。

一審簡易庭判李男3月徒刑,折算罰金9萬元;李男不服再上訴,稱目前還在學中,家庭經濟無法支付如此高額罰金,且當初是因該4名女同學霸凌,事後也曾寫悔過書,但對方不接受。案發後也已經定期接受學校輔導,希望能予以緩刑。

但4名女同學出庭證稱,並不見李男有悔意,在簡易判決後,他又繼續在臉書上發表不適當言詞,證明其無悔過之心。臺中地院因而駁回其上訴,全案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