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設城市擴圍 可享受專項債、PSL等政策支持

財聯社1月22日電,近期監管部門明確,納入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設的城市擴圍,由城區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城市分別擴圍至省會城市或城區常住人口超過200萬的城市,省會城市或城區常住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按照相關指標推算,納入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設的城市將由35個分別擴大至52個、106個。此外,這些城市申報的相關項目還需滿足資金收支能夠平衡或者項目收益與融資能夠平衡等條件。包括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在內的“三大工程”建設是政策重點,監管部門已推出多項支持措施,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債、抵押補充貸款PSL等。此次新納入的城市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同樣可以享受相關政策支持,進而穩定甚至提振地產投資。 (21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