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電擊棒、逼籤本票討債 臺中警攻破暴力集團逮5人

中市警二分局與清水分局等單位日前共組專案小組查緝以38歲張姓男子爲首的暴力討債集團,經2個月追查,於北屯區1棟民宅緝獲包含首要跟成員共5人。(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中市警二分局日前獲報,以38歲張姓男子爲首的暴力討債集團不法情資,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經2個月追查,一舉搗破集團據點,於北屯區1棟民宅緝獲包含首要跟成員共5人,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接獲40歲賴姓被害人因新臺幣120萬債務糾紛,遭暴力討債集團以電擊棒電擊等方式恫嚇,並遭強逼籤立本票;另名42歲林姓被害人則是委託張嫌協助追討債務,卻反遭以糾衆脅迫、言語恫嚇等手段,強索20萬元之工作費。

中市警二分局與清水分局等單位立即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偵辦期間發現該集團不斷變換據點,經專案小組2個月餘堅持不懈的努力,見時機成熟,一舉搗破集團據點,於北屯區1棟民宅查緝首要張姓嫌犯及集團成員等5人到案,並查扣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及手機與等證物。

警方發現該集團幹部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律定成員違反各項規定之懲罰,藉此管理集團成員,另查扣本票、開山刀、空氣槍、棍棒、電擊棒及手機與等證物。(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過程中警方還發現,該集團幹部以「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律定成員違反各項規定之懲罰,藉此管理集團成員,但仍難逃法網,警方破獲該具組織化的暴力討債集團,還給市民安穩的生活環境;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長楊川表示,將持續掃蕩不法分子,展現打擊暴力犯罪之決心,也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原則,針對幫派暴力分子所衍生犯罪,全面嚴辦刨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