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改造手槍幫同事出氣 休假刑警全程目睹

39歲許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幫同事出氣,全程都被休假的刑警目睹,通報轄區警方逮人。(翻攝照片)

39歲許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幫同事出氣,全程都被休假的刑警目睹,通報轄區警方逮人。(翻攝照片)

39歲許姓男子持有改造手槍幫同事出氣,全程都被休假的刑警目睹,通報轄區警方逮人。(翻攝照片)

39歲許姓男子爲新北市中和區某菜販僱用的員工,8日見另一名員工與隔壁水果攤商發生口角,他一怒之下持改造手槍幫同事出氣,全程都被休假中的新北市刑大小隊長潘吳順目睹,潘發現許嫌將槍枝藏於機車置物箱內,隨即通報轄區警方到場,查獲JP915改造手槍1枝、子彈5顆。

警方調查,許嫌爲中和某菜販僱用的員工,父親節當天見同事與隔壁水果攤員工發生口角,許嫌立即拿出預藏的改造手槍揮幫腔叫囂,正巧潘小隊長休假外出買菜,全程目睹過程。

潘小隊長不動聲色,發現許嫌叫囂後將改造手槍藏於機車置物箱內,他立即通報轄區中和警分局警員到場,許嫌自知法網難逃,主動繳出JP915改造手槍1枝、子彈5顆。警方偵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察局提醒,《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業2020年6月10日修正,不再區分制式、非制式槍械,且都以較重刑度論處;爲遏阻改造槍枝氾濫,將「操作槍」納入「模擬槍」管制範疇,違法制造、販賣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