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辱罵法官「混蛋、無恥」 律師張靜被控侮辱一審判罰金8千

▲律師張靜到北院出庭辱罵法官「混蛋」等語,被北院告發涉犯侮辱公務員罪嫌。(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前年(2022年)審理前總統蔡英文「論文門」更一審辯論終結時,原告彭文正委任的律師張靜涉當庭辱罵承審法官張詠惠「混蛋」等語,經北院告發與法官本人提告,張靜被起訴涉犯侮辱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與公然侮辱等罪嫌,北院今(30日)判決罰金8千元,可上訴。

本案源於彭文正2019年提告,要求確認時任總統蔡英文1984年就讀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所提博士論文不存在,一審由法官張詠惠審理,認爲彭文正提告內容不符法定要件,裁定駁回。

彭文正主張一審沒開過庭,上訴高院二審獲得發回北院更審機會,北院認爲張詠惠在一審沒進行調查證據等實體審理,依法仍由她續審更一審,彭文正認爲張詠惠偏頗,至少3次聲請法官迴避換人審理,還提告對張詠惠求償,但彭都吞敗。

張靜與同案受委任的律師李震華,在「論文門」更一審多次對張詠惠冷嘲熱諷「爲何非要妳審」、「臉皮太厚」等語,張詠惠淡定迴應「法庭不是節目現場」,前年11月30日諭知辯論終結時,張詠惠向在場衆人表示「大家辛苦了」。

張靜認爲張詠惠沒查完彭文正聲請調查事項就急着結案,當庭連續拍桌8次、大罵「哪有這麼混蛋的法官」等語,張詠惠不理會、退庭離開後,張靜受訪再飆罵「混蛋」、「無恥」、「不要臉的法官」等語。

北院認爲張靜言行太超過、已傷害司法形象與機關聲譽,預先調取辯結時的庭訊錄音錄影存證,待隔月(12月)23日更一審判決彭文正敗訴後,北院隨即向臺北地檢署告發張靜涉犯侮辱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罪嫌,張詠惠之後也告張靜涉嫌公然侮辱。

張靜拒認錯,揚言「求仁得仁」,北檢去年8月起訴張靜涉犯前述2項罪嫌。張靜出庭自詡40多年前擔任法官,直呼審理他的刑案法官「年輕法官」、「不要急着結案」,他還要傳訊證人等。張詠惠日前已辭去法官職務。

北院告發張靜涉犯本案時,一併函請張靜登錄執業的臺東律師公會等3個單位,研議張靜有無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構成須移付懲戒事由。蔡英文另案控告彭文正對「論文門」事件發表的言論,涉犯加重誹謗罪嫌,彭文正被起訴後不出庭,2021年11月19日被北院發佈通緝,彭文正至今滯留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