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局關於依法收繳管制刀具的通告

楚雄州公安局關於依法收繳管制刀具的通告

爲進一步強化管制刀具管控,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廣泛動員人民羣衆舉報涉及管制刀具違法犯罪線索,嚴厲打擊查處非法制造、銷售、攜帶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切實有效消除社會治安安全隱患,提升基層防控水平和安全係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楚雄州公安局特發佈通告如下:

一、管制刀具主要包括:

(一)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刀尖。

(二)三棱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三)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和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四)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五)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郵寄、攜帶管制刀具。非法制造、銷售管制刀具的,公安機關將聯合有關部門依法取締,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三、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廣大人民羣衆應當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及管制刀具違法犯罪的活動和線索,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信息進行保密;對包庇違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威脅恐嚇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五、廣大人民羣衆可以直接到各縣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或轄區派出所,舉報涉及管制刀具違法犯罪活動和線索,也可以直接撥打110進行舉報。

六、有非法制造、銷售、運輸、郵寄、攜帶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行爲未被公安機關發現的,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主動向公安機關上交管制刀具的,並說明情況的,依法減輕或不予處罰;逾期不上交管制刀具而被公安機關查明有違法犯罪行爲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20日

楚雄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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