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放寬行賄外國官員

美國總統川普簽署行政命令,暫緩執行海外反腐敗法。(美聯社)

美國總統川普10日簽署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暫停執行已實施47年的《海外反腐敗行爲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該法禁止美國人在海外爭取或維護商業利益時賄賂外國政府官員,但川普認爲這個禁令將削弱美國企業的競爭力。FCPA也具有域外管轄的效力,事實上,近年來美國政府發動的反賄賂調查都是針對外國公司。

川普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簽署這項命令時,向媒體大言不慚地表示「這對美國來說,意味着很多的商機」。他指FCPA讓「很多交易無法達成,沒有人想做生意,因爲他們不想每次拿起電話,就覺得自己要進監獄。」川普在第一任時就曾稱FCPA是「糟糕的法律」,「全世界都在嘲笑我們執行該法」。

川普下令司法部「修訂合理的執法指引」,暫緩起訴被控賄賂外國官員的美國公民。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有權監管上市公司的非法支付行爲,仍可進行這方面的調查工作。

美國企業界 支持總統決定

FCPA於1977年首次制定,禁止美企、美國公民及在美國境內運營的外國公司,向外國政府官員行賄,以換取商業合同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FCPA並要求公司進行透明的財務報告。該法律於1998年修訂時,適用範圍擴展到在美國境內進行賄賂的外國實體。

白宮表示,相對於海外競爭對手,FCPA將美企置於不利地位,因爲它們不能採取「國際競爭對手中普遍存在做法」。白宮稱,過度執法削弱了總統處理外交事務的權力。

美國企業界支持川普的決定,尤其是一些跨國公司和大型企業。它們認爲,放寬FCPA的嚴格執法,可幫助美國公司更有能力適應全球市場的複雜性,尤其是在普遍存在行賄行爲的國家。FCPA也被指讓美國公司收購海外企業的難度增加。

軍火商雷神 曾付鉅額和解金

近年來,許多反賄賂調查都針對外國公司,如果這些公司有美國投資者或在美國境內實施部分涉嫌賄賂的計劃,便屬於該法的管轄範圍。在寰瀛法律事務所擔任資深顧問的反洗錢師(CAMS)塗慈慧指出,臺商海外商業交誼行爲,若風險控管意識不足,會有觸法疑慮。

2022年5月,總部位於瑞士的全球最大原材料貿易商嘉能可(Glencore)支付約7億美元,以了結美國司法部對該公司在巴西及其他國家的海外賄賂指控。去年,嘉能可最大競爭對手之一、新加坡托克集團(Trafigura)承認合謀違反FCPA,與司法部達成協議,同意支付近1.27億美元。

FCPA也令美國大公司陷入困境。2020年10月,高盛集團因涉入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洗錢弊案,向美國司法部承認違反FCPA,支付超過29億美元的罰金和解。

去年10月,美國軍火商巨頭雷神公司(RTX、Raytheon)涉嫌賄賂卡達官員換取軍售,且對五角大廈的報價溢價,連愛國者飛彈系統價格都做手腳。雷神遭美政府查獲後認罪,支付超過9.5億美元的和解金。雷神於本案還涉及浮濫報價對臺軍售價款,後來我國防部證實,賠罰款共計新臺幣52億元已繳交國庫。

國際透明組織:爲廢除FCPA鋪路

如果川普政府最終決定放寬FCPA的執行,可能會對國際反貪腐運動帶來負面影響。「國際透明組織」美國分部執行主任卡曼(Gary Kalman)在聲明中表示,FCPA是美國在全球反貪腐行動中的利器,川普的行政命令削弱了這項工具,並可能爲全面廢除FCPA鋪路。

臺北美國商會則對川普這紙行政命令表示「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