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事業新增銷售商品要依法事先報備

公平會表示,廣振公司在2019年8月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主要銷售美容保養品及食品,公平會於2021年10月1日派員赴廣振公司主要營業所進行業務檢查,查悉廣振公司新增銷售「黃金水顏潔容霜」、「黃金修護柔膚水」、「黃金嫩膚亮妍精華液」、「黃金亮採乳液」、「黃金柔膚緊緻精華霜」及「黃金修護眼部精華霜」等6項商品,都未事先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