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民宅見男主人裸睡 他頭埋腿間「含下去」慘了

吳姓男子發現一名男子在牀上裸睡,竟將頭伸進棉被裡進行口交,臺灣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另侵入住宅罪判刑4月,此部分可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

前年吳姓男子在凌晨行經宜蘭蘇澳一處民宅,他見1樓未上鎖竟闖入住宅,發現一名男子在牀上裸睡,吳男竟將頭伸進棉被裡進行口交,臺灣高等法院維持宜蘭地方法院認定,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月,另侵入住宅罪判刑4月,此部分可易科罰金。

在冷凍廠從事殺魚工作的吳男在2020年6月6日凌晨2點多,行經宜蘭縣蘇澳鎮一處民宅,他見該處1樓大門未上鎖,開門後況屋內樓梯走至4樓房間時,見一名男子在牀上裸身熟睡,他竟利用對方服用安眠藥後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掀開棉被將頭伸進棉被中對該名男子口交。

被害男子驚醒後,以手拍打吳的頭部,吳才停止並將頭伸出棉被外,並跑下樓逃到屋外,被害人追出後報警而循線查獲。

高院審酌吳男的行爲誠屬不該,造成被害人感到憤怒惡心、身心受創,且犯後未能與被害男子達成和解彌補賠償其損害,未取得對方諒解,依侵入住宅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乘機性交罪判囚3年2月,此部分可上訴。